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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有关法律法规,发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海洋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凋查、地藉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和国家财政拨给的其他资金;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自成立以来,国土资源部一直致力于推动矿业行业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投资推动行业的现代化进程。为了推动中国矿业的对外开放,从1999年到2006年,国土资源部连续八年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该会议得到了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一直得到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国际重要组织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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