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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章程
2006年12月,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制订了一系列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概括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总目标和大会组委会所遵循的程序,以确保年度会议和展览的顺利举办,并使其更具有透明性和专业性。指导原则集中概括了以下几个重要问题:一、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总则;二、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国际顾问委员会;三、赞助商和发言人。这些指导原则不构成任何约束力,可能会有所变动。
一、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总则
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CM)旨在为矿业领域的国内外公司举办一个高级别的矿业大会暨展览,这些公司包括采矿公司、服务公司、技术支持公司、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与矿业有关的公司。大会应办成一个为与会人员提供发展业务和建立联系的重要的矿业盛会。
2、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由中国国土资源部主办。国土资源部将对大会的形式和内容发挥主导作用。
3、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会议及展览所涉及的议题和公司包括有色金属、矿产和金属等领域。会议的主题旨在吸引代表了国际矿业领域发展前景的广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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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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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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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国际有色资源/金属/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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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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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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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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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设备 |
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对矿业企业及矿业服务业领域的所有国家、工业集团或特殊公司一律平等。
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为参与方提供了讨论和交流的论坛以及建立联系网络的平台。
6、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将根据每年与会人员和顾问的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是主办方(国土资源部)向国内外矿业界发布意见、政策和法律公告的论坛。同时,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也是矿业界与国土资源部进行沟通,并就所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的重要渠道。
二、国际顾问委员会
1.国际顾问委员会的宗旨
国际顾问委员会的宗旨是确保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内容和结构广泛采纳反映矿业领域观点的专业建议。国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保证大会坚持上述概括的总则。
2.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通过深入了解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战略定位、结构以及特别发言人和议程内容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对中国国际矿业一般重点和特殊议题的推荐。委员会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大会。委员会成员还将参与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年度奖提名和选拔活动。
3.委员会成员的任务
委员会成员
1)就大会的主题、结构和特别发言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可能需向大会提供相关信息,特别是大会发言人的联系方式;
3)可以自由提名,需经提名审核;可就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国际合作奖候选公司向选拔委员会提出建议;
4)至少一年参加一次会议,有可能会安排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期间;
5)可能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就特别问题征求个人意见;
6)所有顾问免费出席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和颁奖宴会。
4、参与日程
顾问委员会的大致活动计划如下:
1)1月/2月:议题和发言人
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对下次大会的相关议题和发言人事宜提出建议;
2)3月/4月:第一次讨论日程
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讨论第一份日程草案;
3)9月初:第二次讨论日程
多数发言人名单确认后,第二次征求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4)9月下旬:就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国际合作奖征求意见
征求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对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国际合作奖获奖候选人的意见;
5)11月初:大会基本情况
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收到最新日程和出席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邀请;
6)11月: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和顾问委员会会议
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对本年度矿业大会发表意见,并对下次大会提出建议。
5、委员会的组成
1)国际顾问委员会应由拥有矿业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成员可来自不同的公司或政府部门,但应在其所属行业或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委员会的组成对主要矿业国家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委员会应包括国土资源部的一名代表、各国驻华使馆的代表及来自不同国家的成员公司代表。
3)委员会的组成同样应体现对不同矿产和采矿行业的代表性。
6、任命、任期和离任
1)顾问委员会成员可由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组委会任命。委员会成员可向组委会推荐新成员。
2)委员会成员的任用需经组委会同意。任期为3年或3年以上,以保证其连续性。
3)为使委员会体现一定的代表性,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时应通知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7、权利和义务
顾问委员会成员将免费出席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同时,顾问委员会及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责将被写入市场宣传材料。
三、赞助商
1、赞助的选择
1.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提供了多种赞助方案,使相关公司可以更多地参与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宣传自己及其业务活动。
1.2.不同的赞助方案
1.2.1主要赞助方案(白金、黄金和白银):赞助商可以更多地参与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并可在现场进行特别宣传活动。
1.2.2现场赞助方案:赞助商可以在特别活动(会间咖啡、酒会等)或特殊广告宣传位置(地毯、包、笔等)中宣传自己及其业务活动。
1.2.3会议赞助方案:赞助商可以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与大会组委会一起参与矿业大会某一议题的制订。
2、对赞助商的回报
2.1.每套赞助方案都有已经商定的详细赞助回报条款。
2.2.所有赞助方案包括下列赞助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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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会暨展览的宣传材料上印制公司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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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网站上刊登公司标识并链接其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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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赞助商可在大会开幕之前一直享受提前预订优惠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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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位预订方面享受优先选择展位的待遇 |
2.3.赞助商在发言人方面的待遇
(见四1.5和1.6部分)
2.4.白金赞助商自签署赞助协议后将得到下列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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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收到中国国际大会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大会召开之前的5个月内,至少每月收到一次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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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直接竞争者可能参与大会发言,可得到大会组委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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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将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白金赞助商处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期间所有现场出现的组织问题 |
四、大会发言人
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期间的发言机会
1.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发言机会应能体现本届大会的最高水平,并应选择大会代表最感兴趣的议题。
1.2.发言人的选择针对不同的行业、资源和国家代表体现公平和公正。
1.3.妥善安排会议发言,以确保发言内容与大会主题保持一致。
1.4.如有单位希望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发言,应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发言人姓名、职务及发言题目和摘要。
1.5.如果白金、黄金和白银赞助商希望发言,应与大会组委会讨论其要求,寻求适当的安排。但是,不能保证其得到特殊的发言位置。
1.6.赞助商在上述指导原则范围内享有与非赞助商不同的优先待遇。此规定适用于发言安排、展位位置和其他优先待遇。
2、注册和费用
2.1.大会发言一经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组委会确定,发言人将被大会组委会正式注册。
2.2.发言人需支付参会费用。可能由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减免发言人费用的情况除外。
2.3.大会期间不再收取发言人跟发言有关的其它费用。
3、向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组委会提交的材料
发言人将会收到提交所有材料的期限通知,期限约在大会召开之前四周。在此之前,发言人应向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组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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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填好的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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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简短的中英文简历(最多200字,文字通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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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发言人的数码相片,护照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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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的中英文发言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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